一對男女利用隨機撥打電話攀認親戚,謊稱出事急用錢,五月間先后電話詐騙十一起,騙取十余萬元。近日宿豫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電話詐騙案,被告人李軍和王麗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三年三個月,并分別判處罰金十萬元。

 

李軍和王麗是在廣東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李軍提議和王麗說通過打電話給他人騙錢用,先讓王麗第一天打電話給被害人謊稱是被害人的女兒,換了號碼,然后第二天再以車禍或生病為由騙取錢,然后再要求被害人匯款到其指定的賬戶后,李軍負責到銀行去取錢。就這樣,王麗就隨即撥打一個號段的移動電話,聽見“男性”聲音就喊“爸”,女性就喊“媽”的方式,在201111月至20123月短短五月間,就得手10萬多元。

 

在被害人后來和女兒確認才得知被騙,報警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在20124月份在廣東將李軍和王麗抓獲,二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軍、王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二人犯詐騙罪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接到此類電話時,一定要問清對方情況,核實對方身份,特別涉及金錢的時候,一定要核實清楚,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