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近日,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執行干警在南京機場警方的協助下,在南京機場成功扣押一被執行人車輛,為案件的順利執結奠定了基礎。

225中午,在連云區法院的下班車上,該院執行局法官收到一申請執行人黃某向其提供被執行人連云港某公司的財產線索,稱該公司的一輛別克轎車正行駛在連云港前往南京的高速公路上,目的地是南京機場,要求法院前往扣車。

原來該公司因借黃某25萬余元未還,一直躲避黃某,無奈黃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傳喚,該公司無人應訴,案件經法院缺席審理判決后,該公司仍未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故黃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期間該公司仍一直避而不見,法院經查詢其財產,得知該公司有兩輛車的信息,于是密切關注車輛的下落。執行法官收到消息后,顧不上回家吃飯,立即下車返回法院辦理相關扣車手續,執行局領導也派出了局里車況最好的車。當日,連云港正遇上冷空氣,剛剛下了場大雪,但執行人員顧不上路面濕滑,手續辦好便即刻驅車前往。

在追蹤的路上,執行法官考慮到被執行人的車輛出發較早,車況也比法院車輛好,這樣追下去,追到南京肯定是追不上。于是,執行人員在車上設法與南京機場公安局取得聯系,請求機場警方協助扣押該輛別克車。南京機場警方在了解情況后,決定協助法院執行,立即著手查驗該車,在該車將人送到機場后將車扣下,待法院執行法官趕到后及時移交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