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張貼高薪招聘廣告,應聘者只要出現就通過面試。通過這種神秘的面試方法,王某要求對方保密職業內容,以交納服裝費、房租押金、培訓費為名,一個月內先后三次騙得了前來面試者的現金5900元。日前,無錫崇安法院審結了該起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王某,33歲,四川人。20119月,王某來錫打工,做廚師,每月收入2500左右。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在路邊看到一則招聘的小廣告,“廣告張貼工100/天”,王某想到如果自己應聘成功,就可以在業余的時間多賺些錢。王某便去應聘,工作了大半個月,但當其去索要工資時,對方卻以多種理由推拖。在王某的質問下,對方馬某竟告訴了王某一條“致富”的捷徑。在招聘廣告中的“公主小妹”、“男女迎賓”都是高薪陷阱,事實根本就沒有這種崗位,只是以此為幌子,假意讓應聘者面試通過并要求保密,然后以讓對方交納各種費用為名騙取錢財。因這些工作都是在酒吧當男女公關,就算應聘者被騙,大多也不愿去報案。馬某稱自己準備回老家,如果王某有興趣,可以教其詐騙的方法。王某聽后很心動,決定自己試試。

 

今年2月,王某開始在各大公交站臺張貼起招聘廣告,并事先購買了作案的手機號碼。同月20日,王某和被害人林某相約在一家廣場見面。當林某按約來應聘時,王某則通過電話告訴林某,其已看到林某,面試通過。隨后,王某稱公司需統一著裝上班,需交納800元服裝費。想到以后每天都可以賺800元以上,林某便咬咬牙交了。第一次得手的甜頭讓王某壯大了膽,又連續以同樣的方法騙了2位應聘者,3次共騙得現金59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王某多次詐騙私人錢財,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因被告人王某有違法前科,酌情從重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求職者不要相信小廣告,特別是要招聘有豐厚待遇的“灰色”男女公關工作。在應聘過程中應留意招聘地點是否固定或正規,要保存好求職相關資料,以便被騙后能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官表示,求職應到正規人才市場選擇有工商營業執照的正規勞務中介單位,注意查看中介機構是否懸掛有合法證照、收費標準及相關退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