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規范干警日常行為,引導干警公正、高效,廉潔、文明司法,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日前,亭湖法院制定出臺了《干警行為規范》。

《規范》在內容中對法官開庭著裝、庭審紀律、調解要求、司法禮儀、職業道德等方面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對日常基本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劃清了違紀與非違紀的界線,以制度的約束力來保證法院干警行為的規范。《規范》在最后還附上20條“法官文明用語”和30條“審判忌語”,以便法官隨時對照,熟記于心,自警于行。

《干警行為規范》的出臺,把行為規范的各項要求定型為干警行為準則,使干警對照自己的言行有章可循,明確哪些事允許做,哪些事不允許做,達到了用制度來規范、約束干警行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