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陪審員充分行使權力
作者:董正遠 朱艷萍 發布時間:2008-03-17 瀏覽次數:806
本網鹽城訊:近日,又是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審委會研究案件的日子。與往日不同的是,這次研究的一起刑事自訴案件是由人民陪審員徐建華建議提請審議的,這樣的事在該院已有多次。這是該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的結果。
該院審理的張某訴李某刑事自訴人損一案,在合議庭評議該案時,對雙方的責任適用法律和定罪量刑問題,人民陪審員按照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審議討論。經該院院長同意,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最終采納了徐建華的意見。該案判決后,雙方均表示不上訴。
去年以來,大豐市人大常委會共任命了25名人民陪審員,經專業培訓后依法參與法律規定的案件審理工作,為充分發揮其作用,該院出臺相關文件,落實有關待遇,放權于人民陪審員,保障他們權利和義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