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如皋法院高度重視案件質量管理工作,采取多項舉措力促案件質量逐年提升,力推案件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各項指標呈良好運行態勢。新年伊始,該院又通過“三個完善”加大案件質量管理力度。

一、完善案件質量內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周一案件質效情況通報例會制度。每周一上午8點召開由黨組成員、院長助理等參加的院長辦公會例會,回顧、總結上一周的審判質量效率運行情況,對上周在案件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本周如何進一步開展審判執行工作進行部署,使領導層的每一位同志都對全院審判質效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審判質量管理工作的自覺性和針對性。二是建立星期五上午審判委員會通案學習制度。每周星期五上午為審委會通案學習時間,討論各庭提請審委會討論的案件,研究解決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專題學習法律、法規,進一步提升審委會委員的業務素質。三是院長輪流帶班制度。院長、副院長每人帶班一個星期,主要負責處理案件當事人的信訪,通過信訪人反映的問題,認真審查所涉案件是否因案件質量存在瑕疵而信訪,從根本上減少息訴信訪,避免進京赴省信訪的發生。

二、完善案件質量考核機制。一是明確庭、局長為各業務部門案件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庭長審判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庭長案件質量管理職責,把案件質量作為庭長審判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修改完善《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審管辦對案件質量綜合管理工作的考核,將庭、局長對案件質量管理及案件質量水平納入崗位目標管理,使庭長審判管理與崗位目標管理得到有機結合。三是建立案件質量激勵機制。在加強對法官業績考評的同時,根據辦案法官的案件質量、效率及辦案數量等,按月在全院評出10名辦案之星,并在院宣傳欄中予以公示,年底再根據獲“星”數量,評出10名優秀法官,以此調動法官充分關注案件質量的積極性。

三、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一是拓展延伸質評功能。由以文字差錯、文書格式、一般程序的評查,向審判流程節點、舉證認證、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深層次程序性和實體性評查轉變。二是實行案件交叉評查制度。每月從質評人員已評查的案件中按一定比例,再在質評人員之間相互進行評查,通過互評,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提高質評水平。三是實行案件質量再評查制度。每季度對已查評的案件由院質委會進行抽查,發現已評查案件中有錯誤未被查出的,或屬錯案而未被評查發現的,追究相關評查人員的責任,以此推動、提高質評人員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案件評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