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丈夫要離婚 法院在病區開庭
作者:江陰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13 瀏覽次數:807
本網無錫訊:一張小方桌,三名法院工作人員與一起離婚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圍坐一起,但現場還有一名監控病情的大夫,原告經允許躺在病床上。房間周圍貼滿了醫院的規章制度,空氣中充斥著藥水的味道……
江陰法院濱江法庭法官稱,原告丈夫孫華因不堪忍受妻子對婚姻關系的冷漠處理,起訴離婚。由于孫某因意外事故造成高位截癱住院,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而其本人也強烈要求在生命結束前使案件審理有個“結果”,所以,法院將法庭設在醫院,既可避免當事人發生意外,又方便當事人就近訴訟,體現司法為民。
病區組成臨時法庭
法庭利用病房內的一個小桌子作為審判員和書記員之用。病房內,在場護理的孫華的母親、辯護律師及醫生坐在原告所躺的病床床頭,被告與其代理人則坐在另外一側。
庭審耐心聽取雙方意見
上午9時,隨著審判員宣布:“現在開庭!”一場特殊的審判開始了。原告方宣讀了起訴書后,法庭開始訊問雙方當事人。法庭調查過程中,在場醫生一直在監控原告的輸液反應及生命機能狀況。由于孫華在輸氧的過程中說話有困難,語速緩慢,聲音低沉。法庭適當放慢節奏,讓原告每次都講清意見。
法庭上初步查明,今年50歲出頭的孫華去年因工作安排到湖南進行開發項目的考察,不慎摔入山溝造成重傷。在醫治過程中,孫華脊柱高位截癱并發重度營養不良和褥瘡,醫院已經發出病危通知。
據孫華方稱,之前夫妻雙方因家庭開支問題曾產生矛盾,雙方協商不辦離婚手續,但今后不相來往。孫華出事后到現在七個月,一直處在重癥監護狀態,朱小蓮卻一直沒來看望過處在病危狀態的孫華。對于朱小蓮冷漠的感情,孫華忍無可忍,堅決要求在生命結束前通過司法程序解除與妻子的婚姻關系。
上午開庭結束后,審判員介紹說,原告孫華正處在醫療過程中,但本案是涉及身份關系的民事糾紛,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到庭進行直接陳述。在這種情況下,為體現人性化執法,法官事前到醫院征求了醫生意見,并具體查看了原告的身體狀況,解釋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對其進行了思想上和心理上的教育開導。醫院也及時配合,對原告提前進行了能量補充,制定了詳盡的庭審應急護理預案。從上午的開庭來看,孫華的生理和精神狀況基本上能適應激烈的庭審辯論。法庭將根據實際案情對本案涉及身份關系和財產分割的問題作出判決,不偏不倚作出裁判,以顯示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雙方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