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最大限度發揮簡易程序靈活、快捷的特點,東臺法院根據刑事審判流程管理的特點,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庭前調解程序貫穿于告知、送達、庭前工作等各個環節。以方便訴訟當事人為原則,靈活運用調解方式,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使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辦案周期得以大大縮短,調解率得到極大提升。一般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自受理至審結控制在30天以內,2007年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調解結案率達100%。實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庭前調解,減輕了訴訟當事人的訴累,降低了訴訟成本,實現了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