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綠色代表健康、環保、生機與希望。濱海法院在年初創造性提出打造“綠色”法院的構想,并迅速組織落實,經過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初見成效。

一是綠色環境。

院領導高度重視單位綠化工作,劃拔專項基金用于院本部及基層人民法庭的綠化建設;提倡干警們在辦公室置放花草盆景,創造舒適優雅的工作環境;組織干警們走進社區、走進村頭,參加全社會的綠化活動。

二是綠色服務。

要求干警們注重儀表,在工作中保持大方得體的語態,在案件調解過程中面帶微笑,增強親和力;開展文明用語征集活動,評選出“你儂好”、“不客氣”、“好走”等適合本院使用、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十大文明用語,并倡導全院干警在工作中使用。

三是綠色作風。

嚴明工作紀律、強化廉政建設,要求全院干警嚴格按照《法官行為規范》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自覺抵制社會不正之風的侵蝕;在全院干警中提倡“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做人處事態度,樹立“老實人不吃虧”的理念;制訂《濱海法院干警婚喪喜事若干規定》、《濱海法院規范法官與律師行為若干規定》等專項規章制度,讓干警們的行為有章可循。

四是綠色效果。

積極主動開展訴前調解服務工作,將大量社會糾紛化解在訴前;在案件審理中積極做好調解工作,著力鈍化社會矛盾,追求案結事了的效果;在執行中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提倡“人文”化執行,積極開展執行援助活動,努力避免社會矛盾的進一步激化;積極做好息訴信訪工作,化解多起歷史遺留的信訪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