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近日,連云港連云法院充分發揮訴前調解作用,對陸某位于丁字路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至此,連云港市丁字路物流園建設得以順利進行。

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在丁字路興建一物流園,共拆遷住戶87戶,全部已簽訂拆遷協議,并且86戶居民已在協議期限內搬遷完畢。只有陸某一家,以協議中安置費用太低為由,拒不搬遷。如果走正常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到執行,必須給予當事人一定期限,但對于迫在眉睫的物流園建設來說,時間就是一切。陸某拒不搬遷,引起連云港市開發區、連云區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有關領導批示,一定要妥善解決此事。

連云區法院在聽了開發區領導同志的情況介紹之后,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派出審判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剛到現場,審判人員就吃了“閉門羹”,陸某的態度非常堅決,不讓審判人員進門,還表示“不讓我滿意,就死在房內”。不讓進門,該院干警就站在門外做陸某的工作。一次不行,再來第二次。從大到國家建設,小到安置給老百姓帶來的實惠;從協議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到違反協議要承擔的法律后果,都一一分析給陸某。在整個訴前調解過程中,審判人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終于做通了陸某的工作。當天下午,陸某將房屋交給了拆遷單位市開發區。

此事的順利解決,是連云區法院今年繼解決開發區臨港產業區內佟圩公路橋段拆遷案件之后,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解決的又一件涉及拆遷的案件,這也反映了連云區法院在轄區各項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突出的作用。該院對涉及城市建設、已經進入訴訟執行程序的案件,加大執行力度,確保建設順利進行。對未進入訴訟階段的、涉及轄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案件,該院則積極發揮訴前調解功能,延伸調解范圍,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轄區的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