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五評五比”規范庭長審判管理工作
作者:王立新 丁明芬 發布時間:2008-02-28 瀏覽次數:969
本網鹽城訊:為深入落實《鹽城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工作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及上級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庭長審判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東臺法院積極開展以庭長為考評對象的“五評五比”活動,“五評”即庭審能力考評、案件質量分析、法官案例分析、質效指標數據分析、審判運行態勢分析點評;“五比”即比審判質量效率、比審判社會效果、比審判業務能力、比業績考評檔案管理、比審判管理成效。通過“五評五比”活動,力爭達到審判管理能力提升,審判管理綜合效應增強;審判質效提升,審判社會效果增強的“雙升雙強”的審判管理目標。
同時,建立部門審判管理月例會制度,設立案件質量評估指標專欄,公布每月的本部門審判人員的辦案情況,推動部門和審判人員的自律管理,以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力促審判質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