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是走訪調研,形成共識。該院邀請政協領導和信用辦共同參與,對建立限制貸款機制進行調研,召開各金融機構協調會,形成金融機構協助法院構建執行威懾機制的會議紀要。

二是借助網絡,共享信息。該院借助網絡資源,構建法院被執行人名單的網上查詢平臺。

三是落實到位,力求實效。該院在執行通知中增加專門告知內容,告知被執行人不及時履行的后果。同時,建議各金融機構落實內部管理辦法,對違規發放貸款的,應追究責任。法院一旦發現金融機構有違規放貸的,要視情節向銀監會或銀行發情況通報,并建議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