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2007來,張家港法院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積極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有效助推了審判質效的提升。去年全年,人民陪審員共參審各類案件7811118人次,參與調解、執行案件158件,參與接訪群眾200余人,合議庭案件參審率達80%以上,全年參審案件發改率為零。

一是科學配置陪審員資源,為陪審工作提供人力保障。針對首批人民陪審員均有固定工作崗位、職業分布單一、陪審時間較為緊張等實際情況,該院及時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擴大人民陪審員候選范圍,增選了11名人民陪審員,實現了陪審員隊伍男女比例、年齡結構、黨派職業的合理分布,提高了陪審工作的效率

二是靈活使用陪審員力量,最大程度發揮陪審員作用。該院選任人民陪審員30名,大都來自與普通群眾密切聯系的基層崗位,在參審過程中,該院注重發揮陪審員了解社情民意、易與當事人溝通交流等優勢,合理安排陪審員參與信訪接待、送達、調查、調解等審判環節,充分調動陪審員積極性,配合、輔助審判人員調解民事案件,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隔閡,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三是拓寬陪審員培訓思路,提升陪審工作質量。積極組織陪審員參加崗前培訓、續職培訓、專項法律培訓等培訓活動,把參加培訓工作作為陪審員的一項待遇和資格加以嚴格落實,并為每位陪審員征訂了《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及相關法律書籍,切實提高了陪審員法律素養和參審能力,陪審員范玉生還在《人民法院報》上發表了相關調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