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重信息廣宣傳
作者:徐吉梅 發布時間:2008-01-28 瀏覽次數:947
本網鎮江訊: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高度重視宣傳信息工作,將其提高到提升法院工作層次、司法形象、司法能力的高度來抓,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加強領導,更新工作理念。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院宣傳信息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宣傳信息的管理。站在法院總體工作的高度和提升法官形象的角度部署宣傳信息工作,院長親自過問全院的信息工作,出思路、立題目、嚴把關。每一篇信息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核稿,院長審稿后簽發,從而確保信息質量。領導小組對宣傳信息經常進行檢查和指導,確保了宣傳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前瞻性。
二、措施得力,力促工作成效。該院對宣傳信息工作實行“特殊政策”。該院規定,宣傳信息人員必須閱讀上級發文、簡報等,以便掌握上級黨委和法院的相關政策、動態,從而能夠抓住宣傳信息的重點和要點,找準宣傳信息方向;所有重大活動安排部署以及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宣傳信息人員必須列席,以更準確地掌握黨組的工作思路,從而增強信息反饋的及時性、針對性;法院其他重要活動均有信息員全程參與,要求有活動必有宣傳信息。領導小組每月召開由各庭、局室負責人參加的宣傳信息工作例會,通報各部門的宣傳信息任務完成情況及稿件提供情況,對宣傳信息實行動態跟蹤。
三、強化管理,構建長效機制。把宣傳信息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評,任務分解到部門和個人,各部門負責人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完善考核、獎懲機制,完不成任務的實行問責制,追究庭、室、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崗位目標管理責任。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遺漏宣傳信息資源的,按照崗位責任目標扣分。宣傳、信息稿件被采用的,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加分。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掛鉤,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暢通渠道,拓寬工作載體。加強上下互動,內外聯動,保持與上級法院和新聞媒體的“雙向”聯系,提高稿件質量,提高采用率。扎根基層宣傳陣地,2007年度該院被《新區通訊》、走進新區等基層媒體錄用400余篇;搶占市級以上媒體,2007年在《鎮江日報》、《京江晚報》、鎮江新聞網等媒體上發表文章300余篇;在《江蘇法制報》、江蘇法院網、江蘇新聞網等媒體上發表180篇;爭取國家級媒體,在《人民法院報》、中國法院網發表44篇;2007年度該院有3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專報采用,總計宣傳信息935篇,有力地宣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