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狠抓案件質量謀新篇
作者:范德松 發布時間:2008-01-28 瀏覽次數:946
本網徐州訊:在2008年的審判工作中,新沂法院在思想上樹立“鐵案”意識的同時,嚴把“四道”關口,著力進行“精品案件”的打造,實現案件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確保人民群眾滿意。
一是嚴把立案關。該院對來訴案件從形式和實體兩個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在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正”的前提下,堅持做到嚴把管轄、證據兩道關口,防止了“該立不立”、“立而不當”、“亂爭管轄權”,以及起訴方的主要證據不足、手續不全等問題。
二是嚴把管理關。實行案件流程管理,即在審查決定立案的同時,將每起案件案由、立案日期、當事人姓名、主審法官等基本情況輸入微機,由立案庭對全院收結案情況進行全程監督。通過統籌案件分配,完善超審限預警機制,不僅縮短了辦案周期,而且杜絕了案件超審限。
三是嚴把評查關。進一步細化了《案件質量評查標準》,每月由案件質量評查小組對已結案件從立案、審執程序、實體處理、法律文書及案卷裝訂等各個環節進行詳細的評查。并把評查結果通報各庭,說明問題,列明原因,限期整改。
四是嚴把獎懲關。一方面建立法官案件質量檔案制度。將辦案數、結案率、超審限率、上訴及上訴改判率、發回重審率、再審率、信訪投訴和案件效率、效果等記入法官案件質量檔案,并與法官的晉級晉職、評先結合起來。另一方面完善了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將評查結果納入年終百分考核,對出現的錯案、不合格案件,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承辦法官,同時對庭長也進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