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執行人員在司法實踐中,積極推行和諧司法理念,使執行緊扣民生主題。2007年,在強制執行的152件涉及房屋遷讓糾紛以及因債務糾紛執行一處房產時,他們堅持別墅換大套,大套換小套,小套換城郊結合部的平房等原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都以和解的方式得以結案,在執行后,使每一位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均居有住所,基本生活能夠得到保障。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未發生新的上訪現象,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