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規范委托拍賣工作助執行結案
作者:趙勇 發布時間:2008-01-23 瀏覽次數:889
本網鹽城訊:2007年以來,建湖法院加強委托拍賣規范化操作,使委托拍賣工作能夠有效服務于該院執行工作的需求,通過拍賣協助執結執行案件63件,執結標的金額521萬元。
一是嚴格按章辦理,增強執行委托拍賣的可操作性。嚴格遵守年初制定的對外委托拍賣工作的規定,對移送的執行拍賣案件在委托方式、執行移送、權屬確證、價格評估等各環節作了嚴格規范,增強了委托拍賣的可操作性。
二是公開、透明委托拍賣程序,確保執行案件公正、公平。對外委托均嚴格采用合意、隨機方式,并由院監察室人員現場監督。通過委托拍賣變現被執行財產,實現了執行案件的實體公正,最大程度地公開了執行程序,實現了執行案件的程序公正。
三是通過風險提示和釋法工作,助執行工作化解紛爭。對存有鑒定風險的拍賣案件,作好風險提示和釋法工作,既提高工作效率,又鈍化矛盾,有利于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是強化對拍賣機構的跟蹤督促,配合執行案件的盡早執結。在規范委托行為的同時,對拍賣機構耗時較長的,主動與其溝通、協調,并加強對拍賣行為的督促,以配合該院執行工作的早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