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一外來民工在某公司建筑工地上工作時不幸出了工傷事故并造成七級傷殘,為賠償問題他先后向法院提起5場訴訟,要求該建筑公司為其簽訂勞動合同、補繳各項社會保險等事項。日前,常州武進法院順利辦結該案,民工陳某在春節前拿到賠償款38萬元。

2005617,四川籍民工陳某在武進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的一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受傷,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工傷七級殘疾。陳某因治療工傷墊付的醫療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及受傷前的工資和要求被告簽訂勞動合同及其補繳各項社會保險、其余工傷待遇、后續治療費用等事項,從200610月開始,先后向武進法院提起了5場訴訟。承辦法官多次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但雙方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年限上存在很大分歧,并且該案的執行牽涉到多個行政部門的具體辦理程序,協調難度較大。承辦法官曾幾次召集雙方協商一次性解決方案,因陳某要價過高未能達成一致協議。20071213起,武進法院多次出面與被執行人協商,并協調區社保處先為陳某辦理養老保險。期間,陳某中途變卦執意要求先辦理工傷保險,雖經承辦法官說服教育未果。

200819,承辦法官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就賠償事項逐項進行商談,最終陳某與武進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陳某獲得38萬元賠償款,其他5起確定的由被執行人履行的義務案件作一次性了結,依法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力促進了春節前后的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