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斗毆判緩刑 不服管教被收監
作者:王中秋 姜海濱 發布時間:2012-08-06 瀏覽次數:571
建湖一男子因聚眾斗毆被判處緩刑后,在緩刑矯正期間不服管教,最終被撤銷緩刑重新收監。
本案被告朱某今年27歲,無業,高中畢業后長期在社會上闖蕩,靠幫人打短工生活,偶爾也與幾個“兄弟”幫人解決一些麻煩收取報酬。2011年2月8日,朱某接到朋友劉某的電話,劉某稱自己將一輛貨車出售給向某,但向某認為貨車有質量問題,拒絕付款還到劉某店里鬧事要求賠償損失,劉某請朱某出面擺平并同意支付報酬。當天下午,朱某與三名“兄弟”來到劉某店里發現向某及其懷孕的妻子仍在那里,朱某幾人勸說向某離開不成便對向某實施毆打,向某妻子上來勸架也被打翻在地,最終導致先兆性流產。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警后,將未來得及逃離現場的朱某及劉某等人當場抓獲。經審理,朱某等人積極參加聚眾斗毆,其行為已經觸犯刑律,構成聚眾斗毆罪,最終并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被判處緩刑后,朱某起先還比較安分,按規定準時到執行機關簽到匯報情況,然而自從2011年9月起朱某便不再按時到執行機關簽到,2012年初甚至私自離開居住地外出,建湖縣司法局連續三次對其進行教育,朱某仍然我行我素。經公安機關申請,建湖法院審查認為,朱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緩刑管理規定,已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最終裁定撤銷緩刑,對朱某作出收監一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