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年初,邳州法院建立以“即告即收、即收即調、簡化程序、快速結案”為宗旨的立案調解機制,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做到“五個靈活”,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

一是收費靈活。在立案調解期間不預交訴訟費用,對調解結案的,直接按照當事人協議收取50%訴訟費,免去當事人預交、退還的程序,減輕當事人訴累,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

二是排期靈活。符合立案調解條件的案件,既排定調解時間又排定業務庭開庭時間,調解不成可直接移送業務庭,實現立審無縫對接,避免審限延長。對在立案時雙方當事人均到場并同意調解的案件,立案法官直接將案件轉立案調解組,不進行排期分案。

三是時間靈活。除正常上班時間外,從方便當事人生產、生活角度出發,對一些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辦案法官在午休、晚間或休息日開展調解,減輕當事人負擔。

四是人員靈活。對于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相鄰關系糾紛和損害賠償糾紛等案件,調解法官視具體案情,邀請當事人所在地的基層組織、婦聯、當地有威望的人員等參與協助調解。

五是方式靈活。對老弱病殘孕人員開設上門立案、郵寄立案等便民措施;對來院起訴的困難弱勢群體,準予其緩交或減免案件受理費;對于為地處偏遠山區農村、進城確有不便的群眾,組織辦案人員上門巡回立案、就地調解,方便群眾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