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找被執行人 法官一波三折為工傷者維權
作者:趙彬 發布時間:2012-08-06 瀏覽次數:492
工廠倒閉,工人何處討要工傷補助金?近日,吳江法院執行局的法官為遇到難題的當事人解決了燃眉之急。
河南人小李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2008年,小李在吳江某鑄造公司就職時因公導致九級傷殘。2010年,吳江法院判決吳江某鑄造公司支付小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費用共計73427元人民幣。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吳江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吳江某鑄造公司進行調查,卻發現該公司已經關門半年,公司負責人去了國外,公司的廠房和土地均為租賃財產,機器設備也已經被外地法院處理完畢,執行工作當即陷入困境。在之后的調查中,執行法官發現了一份租賃協議和一份合同協議。協議顯示,在小李就職期間,盡管該公司是以吳江某鑄造公司的名義進行生產和對外經營,但是公司的實際經營者是啟東某鑄造公司。有了這一發現,執行法官馬不停蹄地趕往啟東尋找該公司,竟發現啟東某鑄造公司也已經關門,且并無財產可供執行。
為了保障小李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再次將調查視線轉回吳江某鑄造公司。在對該公司的相關信息材料做進一步的調查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該公司當初的注冊資本不實,而公司的三個股東依法應該承擔出資責任。也就是說,可以追加三位股東為該案的被執行人。但是,新的問題又出現了。三位股東均非吳江籍人士,現都已下落不明。當務之急,執行法官迅速與該公司所在地的汾湖鎮黎里辦事處進行溝通,希望能夠聯系上公司負責人。終于,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法院聯系上了該公司負責人,經過再三協商,對方最終同意出資了解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