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有效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新沂法院三項措施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有效進展。一是積極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服務新農村建設。該院充分發揮法制輔導員、法制宣傳員和人民調解員“三員”作用,鞏固和發展農村法制學校、法制宣傳欄和法制廣播等宣傳陣地,做到農村逢會必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增強了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經常性、針對性、實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扎實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服務經濟建設。該院抽調部分法官深入企業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進行系統的法律知識培訓,組織學習了《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破產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既促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和安全生產,又有效防止了損害企業職工和周邊群眾合法利益現象。三是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促進“平安新沂”建設。定期組織法官進社區為居民講解一些法律知識,在居民中開展培養一家一個“法律明白人”活動。同時注重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發揮其家庭學法指導員、鄰里糾紛調解員和社情民意聯絡員作用,引導社區居民用法律手段解決他們在物業管理、房屋拆遷、下崗安置、社會保障等現實問題,進一步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