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離婚“逼”妻子關心 法官為幸福婚姻指路
作者:張幸偉 居敏曉 發布時間:2011-01-05 瀏覽次數:679
一對年過半旬的夫妻,五年來,丈夫連續三次起訴要和妻子離婚。法官通過調查發現,丈夫并不是真的想離婚,而是想借此“逼”妻子對自己好一點。為了能解開丈夫的心結,同時提高他們婚姻的幸福指數,法官幫助這對夫妻聯系了婚姻家庭心理咨詢方面的專家,最終丈夫向法院提起撤訴。
年過半百的趙勇和李琴是一對半路夫妻,雙方子女都已成年。1994年,先后喪偶的兩人經人介紹相識,趙勇踏實穩重,責任心強,李琴溫柔賢惠,善解人意,兩人互有好感,很快就同居在一起。十年后,在子女們的祝福聲中,倆人于2004年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然而同居時很恩愛的倆人,正式辦理結婚手續后,反而矛盾不斷,往日的歡聲笑語變成了爭吵聲。趙勇覺得妻子對自己越來越冷淡,以前自己下班回到家,妻子總會端茶送水,給自己按按肩,揉揉腿,可婚后完全享受不到以前的待遇,如果對妻子提要求,就會被妻子喋喋不休地嘮叨。
忍無可忍之下,2005年,趙勇第一次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是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為雙方感情并未破裂,于是判決雙方不準離婚。兩年后,趙勇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還是妻子對自己漠不關心,找不到相愛的感覺,法官認為雙方感情仍未破裂,再次判決雙方不準離婚。
2010年12月,趙勇第三次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承辦法官受理此案后,發現這對夫妻有別于其他想離婚的夫妻,人家鬧離婚都是形同陌路,開庭時爭鋒相對,可這對夫妻卻坐同一輛車到法院來開庭,而且庭上各說各的,也無紛爭。庭后,法官找雙方談話時了解到,丈夫趙勇并不是要真的想跟妻子離婚,而是前兩次提離婚法院判決后,妻子回去就會對自己好很多,但是一段時間之后,又會對自己愛理不理,他沒辦法才想到通過離婚的方式“逼”妻子關心自己。
法官發現夫妻倆問題的癥結不是感情破裂,而是婚姻幸福指數不高,趙勇習慣了妻子的呵護備至,一旦妻子少了關心,他就患得患失,沒有了安全感,而妻子李琴到了更年期,經常為一點小事焦慮不安,對任何事情都提不起興趣,在家里懶得動,甚至懶得說話。法官認為夫妻倆的問題不是用離婚能解決的,于是建議夫妻倆去看心理醫生,并為他們聯系了婚姻家庭心理咨詢方面的專家,夫妻倆對法官的幫助非常感謝,丈夫趙勇當庭向法院提出了撤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