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響水法院審管辦在案件質評工作中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積極貫徹落實省、市法院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審判管理職能作用,高度重視審判質效指標數據評估利用,強勢推進審判管理方式改革,狠抓各項審判管理措施落實,牢牢把握審判工作主動權,有效促進了審判工作健康高效運轉。2007年全市法院14項基礎指標評比中,該院有7項居前三名。

一是院長查卷宗。由審管辦組織每月定期對全院結案卷宗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對因承辦人責任心不強等原因出現的常識性錯誤,由審管辦登記匯總后交由院長查看,由院長針對錯誤督促承辦人整改。

二是強化庭局長監管職能。對每月評查的卷宗,在移送審管辦前,先由各審判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卷宗質量進行把關,簽字后方可移送,對沒有庭局長簽字的卷宗,審管辦不予接受。

三是開展法律文書制作能力考核。該院堅持開展庭審觀摩活動,組織法官聽庭,每個法官根據其對庭審的把握情況各寫一份判決書。由審管辦組織評委會對判決書的事實認定、說理及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予以全院通報,切實提高全院法律文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