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公正與效率?東臺市審判監督工作紀實
作者:孟平 發布時間:2007-12-26 瀏覽次數:1055
本網鹽城訊:當事人認為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怎么辦?監督機關發現法官判決的案件有錯怎么辦?人們常常要問這樣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啟動再審或申請再審,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審。再審的法官還是同一法院的法官,他們能抹開情面嗎?
[關鍵詞 敲響鼓]
審判監督有利于保證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有利于及時發現審判中存在問題;有利于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審判監督程序的意義就是依法糾正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東臺法院黨組要求,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宗旨,審判監督就是要建立法官監督法官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和貫徹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政策。才能改進審判工作方法和作風,提高審判人員素質。黨組的要求如晨鐘似暮鼓,全面加強審判監督工作成為全院的最強音。
[關鍵詞:糾錯誤]
糾正少數確有錯誤的裁判,有來自當事人的壓力,更有來自原審法官的壓力。對大局負責、對法律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審判監督工作有了黨組的強力支持,從事審判監督的審判人員顧慮沒有了,他們把握審判監督工作這個維護司法公正的最終程序保障,把審判監督變為群眾通過司法途徑維護合法權益的最后依托,切實履行審判監督救濟職能,依法對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予以改判。他們從解決群眾“申訴難”著手,認真審查當事人的每一份申請再審材料和案件。案情復雜的,一律啟動開庭聽證程序,確保案件審查到位。發現原審案件確有錯誤的一律進入再審程序。該改判的堅決改判。近3年來,共依法受理申訴復查案件112件,依法改判9件,以糾錯維護了公正,以公正樹立了權威。
[關鍵詞 強監督]
審判監督發現錯誤,糾正錯誤,更是內部監督的有效資源,該院把這一理念貫穿依法糾錯的全過程。對依法糾錯的案件、原審存在瑕疵的案件以及審判效果不好的案件,加強剖析,逐案反饋,防止個案問題普遍化,全面推動審判質量水平的整體提高。在審理有關雇員人身損害賠償再審案件時,發現此類案件原審中不同法官對雇傭關系和承攬關系區分標準掌握不一,反饋到審委會后,審委會專題進行調查研究,出臺裁判規則,統一了裁判標準。
[關鍵詞 維權威]
“終審不終”同樣影響法律權威,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利益。東臺法院在堅持依法糾錯的同時,注重維護司法既判力,依法規范當事人行使申請再審權。對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程序無差錯的生效裁判,依法駁回當事人無理訴求,維護司法裁判的穩定性、權威性。近3年來,再審維持原判23件。在審理一起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時,原審原告執意要求將已根據林權改革發包給他人的林地給予其承包,經審查原審判決無誤。但原審原告多次上訪鬧事,影響極為惡劣。在查清案情的基礎上,本著穩定林地流轉關系,依法保護林權改革,果斷作出判決,維持原判。同時積極做好思想工作,原審原告終于服判息訴。
[關鍵詞 促和諧]
居家戒訟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老百姓打一次官司就是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如果案件再反反復復,那個包袱更重,甚至影響到當事人一生乃至于全家的正常工作生活。最后一道審判程序就是要讓絕大多數當事人放下包袱,東臺法院把促進和諧作為審判監督的首要職責,加大案件的協調化解力度,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審理中,積極主動爭取地方黨委、人大及相關部門的支持,積極與法律監督機關加強溝通協調,增進理解和信任,共同維護司法公正。今年初與檢察院聯合出臺建立民事抗訴案件再審調解工作機制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了民事抗訴案件再審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審理龐某與省灘涂開發投資公司東臺分公司承包合同糾紛案中,經審查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并無不當,但龐某種植的價值12萬元左右的棉花已近收獲季節,如果機械執法即按判決書要求強制清除,將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并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法院主動邀請檢察機關,共同參與做雙方當事人、代理人思想工作,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土地由龐某繼續耕種至棉花收獲后歸還灘涂公司,龐某補償灘涂公司7.2萬元。2005年以來,東臺法院以公正司法為目的,以審判質效為核心,建立健全審判監督機制,不斷拓展審判監督渠道,全面加強審判監督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的整體水平,和解撤訴率達20%,平均審理天數只有31.8天,審判質量效率指標居鹽城各法院之首,為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