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四項措施應對勞動爭議案件增多
作者:鹿海彬 李娜 發布時間:2007-12-25 瀏覽次數:1005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勞動爭議案件上升,案件類型增多,疑難問題突出特點,采取四項措施積極應對日益增多的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維動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該院今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3件,已結案21件,其中調撤18件,結案率和調撤率分別為91.3%和82.3%。
一是成立專門合議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挑選業務知識較強、審判經驗豐富、善于做調解工作的資深法官,相對固定組成合議庭,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并組織審判人員學習了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認真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吃透精神,提高庭審駕馭能力和審判能力。
二是加大對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辦培訓班、電視專題講座、以案說法等形式,進行相關勞動法知識的普及,加大對勞動法、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依法用工意識和自我維權意識。
三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勞動爭議調處機制。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同時,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解,引導雙方采取協商辦法解決糾紛,力求把勞動爭議消除在萌芽和初始狀態。
四是堅持以調為主,實行調判結合。對于一般勞動爭議,運用案情回顧、法律釋明、情緒疏導的方法,曉之以法、動之以情,努力化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針對工傷賠償、追討工資類案件,從保護勞動者出發,實行全程調解法,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促使用人單位及時支付相關款項;對于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的案件,實行調判結合法,明確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能調則調,當判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