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東法院訴前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案件,在法官的協調下,打破了過去那種“離婚就得吵,不打離不了”的做法,雙方當事人好聚好散,理性得結束了婚姻,由夫妻轉變為朋友。

 

龍某與衛某經人介紹相識,短暫相處5個月后便領取了結婚證,婚后也生育了一女。龍某是酒店的領班,性格較為開放,而衛某系漁民,常期在外打工,加之性格也內向,不善與妻子交流。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之間又缺少交流,夫妻感情日益冷淡直至徹底破裂,故龍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經法院調解后,龍某與衛某離婚。  

 

訴調中心的法官接收這個案件后,承辦法官受理此案后,仔細閱讀了龍某的起訴書,并誠懇地和夫妻二人傾心交談,認為雙方結婚近九年,并且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女兒,希望雙方能夠和好。但因龍某離婚態度堅決,并且衛某在深思熟慮后也同意離婚。在確實無和好可能的情況下,承辦法官給雙方當事人講法律,講親情,分析利弊得失,細心調解。經過近3個小時的努力,在法官不厭其煩,苦口婆心的勸解和疏導下,雙方最終友好地達成了離婚協議。

 

當事人對法官的調解很滿意,在簽字離婚后衛某帶著龍某和女兒一起吃了午飯,衛某還給前妻龍某買了化妝品,在平靜的氣氛中結束了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