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木并茶法庭服務當地百姓,連續七年堅持“駐庭辦案”
作者:張海兵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07-12-14 瀏覽次數:914
本網南通訊:女方張某與男方劉某是木并茶鎮農民,2004年底經人介紹相識,不到一個月就結了婚。婚后從小孩出生到如今3歲多,被告長期在外打工,一年到頭難得回來一兩次,平日也很少通電話,時間久了,女方漸漸對男方疏遠了,今年8月的一天,女方來到法庭訴求離婚。因原告白天在廠里上班,被告也在外地打工,雙方白天都沒有時間出庭。為方便當事人,法官遂安排了在夜間開庭。經調解,男女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依法作出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雙方都很滿意。此案僅僅是如東法院木并茶法庭近年來實行駐庭辦案、快審快結的一個縮影。
如東法院木并茶人民法庭臨近大海,轄區人口40萬,其中有5萬多漁民,由于漁民的生產、生活具有流動性強、季節性變化大的特點,給訴訟活動帶來很大的不便。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該庭根據潮汐汛期擇期開庭,在保證漁民訴訟權利的同時又確保其生產生活不受影響。為解決人少案多的矛盾,該庭在全國法院系統率先創設了駐庭辦案制度,每周五天的工作日時間全庭人員都24小時吃住在法庭,節假日法官輪流值班,使當事人一年365天在法庭之內都能找到法官,法庭在受理立案申請和送達應訴材料時,法官均主動告知當事人可以提出夜間法庭申請,如當事人確實無法在法庭正常上班時間參加訴訟活動,可以隨時向法庭提出夜間開庭的申請,法庭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對行動不便的老弱病殘當事人,他們制定了預約登門辦案制度,只要他們向法庭提出預約申請,審判人員就按時登門辦案,為老百姓的訴訟開辟了便利的通道,也大大縮短了審理期限。2006年以來,木并茶法庭的民事調撤率達到70%以上,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僅為14.9天,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如東法院木并茶法庭庭長曹軍告訴我們,這個庭的法官大多數家住縣城掘港,而兩地相距五六十公里,往返一趟,在路上就要花費兩三個小時,如果每日來回,將消耗掉大量的時間。因此,在木并茶法庭設庭之初,不少法官就選擇了夜里住在狹小的法庭里。2001年,法庭搬入外遷了的鄉政府樓,辦公條件、居住條件大為改善,法官們夜宿法庭由無奈之舉變成了自覺行動。因為他們看到,這樣方便了當事人訴訟,也有利于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據悉,目前全國法院像木并茶法庭這樣實行駐庭辦案的也十分罕見。
日前,筆者從省高院獲悉,如東法院木并茶法庭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優秀人民法庭”,該庭也因此成為南通法院系統繼通州興仁人民法庭第二個獲此殊榮的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