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對不規范行為全面進行整改
作者:劉龍 發布時間:2007-12-13 瀏覽次數:830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為了辭舊迎新,有一個良好的新的開始,該院根據各庭處室隊自查司法行為不夠規范現象,經梳理印發全院,供全院干警對照檢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全面落實,確保“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
在院在自查中發現審判工作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開庭審理案件不規范。表現為開庭不按規定著裝,庭審用語不文明等。二是裁判文書質量不高。“別”字“漏”字時有發生;法律文書說理性不強;制作文書不夠規范。三是正確使用釋明權不夠,應予釋明而不予釋明。四是案件判決前討論、請示制度堅持不好,導致有的案件處理失誤。五是訴訟調解工作不細。對當事人雙方矛盾對抗性強的案件,不能及時化解糾紛,妥善處理案件。六是信訪接待工作不夠熱情,對群眾咨詢事項耐心解釋不夠,對反映的情況記錄不細,甚至有時態度不好,當事人不滿意。
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一是消極執行。對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查找不力,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及時處理,導致有的案件久拖不執。二是中止、終結和暫緩執行的標準把握不嚴,積極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重視程度不夠。三是平等對待當事人方面做得不夠好。對熟人申請執行的案件辦得快、執行效果好,對一般群眾申請執行的案件有久拖不執、應付了事的現象。四是合議案件流于形式。對執行存在的問題未認真討論。五是執行案件管理不規范。有的法律文書制作粗糙,失誤較多,卷宗裝訂混亂,材料搜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
以上存在的問題各部門均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全院干警表示,對以上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將要全面整改,在新的一年里絕不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