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閘法院出臺干警違法違紀舉報獎勵制度
作者:保建軍 發布時間:2007-12-07 瀏覽次數:958
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規范法院干警8小時以外的言行,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干部群眾的監督作用,確保各級頒布的禁止性規定的貫徹執行,日前,港閘區法院在當地法院系統中首次出臺了干警違法違紀舉報獎勵制度,同時將全院干警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方便廣大群眾和社會媒體的監督。
該制度規定,凡該院干警有接受、索取案件有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關系人、請托人或中介機構(拍賣、評估、鑒定、審計)等單位和個人的宴請、錢物和干股;法官承辦親友、同學、師生、曾經的同事擔任律師或中介職員的代理的案件;為律師介紹案件或為當事人介紹律師; 泄露審判、執行和其他工作秘密;涉足營業性歌舞廳、接受異性非法服務等情形之一的,除嚴格按照有關法紀和規定退出價金或者沒收違法所得、追究相應的法律或紀律責任外,對舉報的違法違紀情況一經查實,即按1000至5000元的標準對提供證據或有價值的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給舉報人的獎金全額從違規干警的保證金、獎金中劃扣。對違法違紀的被舉報人先行停職,然后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該項制度的出臺,將給該院的廉政建設起到進一步的推動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