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正紅法庭妥善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
作者:徐照 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2-04 瀏覽次數:806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正紅法庭在開展審判工作中,時刻注意保護農民利益,把服務新農村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該庭妥善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受到地方政府和群眾的好評。
1、不誤農活,強調快速審理涉農案件。為了盡早將當事人從訴訟中解放出來,不誤農活,該庭在審理過程高度重視提高速度,盡快審理。為了確保公正及時地審理每一件農村土地糾紛案件,保護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經營土地,對違法破壞他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依法給予制止和制載;對擅自毀約,終止合同的當事人則依法追究其責任,足額賠償給相對人造成的損失。
2、化解矛盾,提倡將心比心彰顯良心。為救濟農村承包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失衡現象,該庭適用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以情勢變更為理由,調整承包期限,變動承包金數額,以化解矛盾,消除糾紛。針對農村案件的特殊情況,審判人員大膽引入情勢變更原則,結合“良心”的考量標準,公正界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增強審判的社會效果。
3、堅持調解,爭取多方參與協調處理。在處理群體性土地承包糾紛的過程中,該庭堅持加強訴訟調解,力促社會和諧。在處理過程中,堅持調解主導訴訟,多做說服教育疏導工作,爭取當事人在友好協商、平等談判中共同尋求解決糾紛的方法。充分發揮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的教化引導作用,利用老長輩、老黨員、老干部的力量參與支持調解,以靈活有效的措施解決糾紛。
4、傳遞愛心,開展巡回審理送法上門。該庭通過開展巡回審理,送法上門,審結一案,教育一方,向人民群眾輸送法制意識和法律知識,有力的提高了轄區內農村土地承包活動的規范性。為了讓土地糾紛的案件當事人理解配合法院的工作,該庭還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著力提高農民群眾法制意識,向他們傳遞愛心,增強他們走依法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