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項制度落實司法惠民
作者:馮憲勇 發布時間:2007-11-26 瀏覽次數:965
本網徐州訊:一是嚴格規章制度,規范司法行為。實行著裝上崗制度、辦事公開制度、首接責任制度和崗位“三定”制度,做到每一件案件在立案、審判、執行中嚴格依法辦理;
二是通過“對待工作要用心、對待當事人要誠心”的“兩心”政策全力塑造法院形象。要求工作人員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從嚴規范法庭訴訟秩序,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做到“三不準”,即不準接受當事人的送禮和請吃、案件在辦期間不準私自到當事人家里、不準向第三者透露案件辦理進展情況。
三是進一步推行繁簡分流,對于非法定必須實行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律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大力推行速裁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張貼便民利民宣傳圖片以及法庭工作各項規定,免費為群眾提供訴訟指引資料,指導當事人完備各種法律手續和訴訟材料,減少當事人訟累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四是確保從細節上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堅持做到“四個優先”:對涉及“弱勢群體”起訴的案件優先指導訴訟,對符合立案條件優先立案,優先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優先排期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