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為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提高案件質量,近日,洪澤法院召開了有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案件質量評查分析會。會議對今年110月份本院各類案件質量評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就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提出了要求。

今年110月份,洪澤法院共結案各類案件1858,審管辦評查1801件,評查比例達96.9%,其中有7件案件被評為優秀案件,其余1794件均為合格案件。該院審管辦對每月報結的所有案件實行全部評查,并對刑事案件罰金、執行標的額到位率、案件報結規范情況等方面的同步專項評查扎實詳細,并對評查結果予以通報和限期整改,發揮了審判管理在促進案件質量和提高審判效率中的應有作用。

在肯定成效的同時,該院就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提出了要求,必須做到“六要”:一是要明確目的。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不是為了出風頭,搞創新,出政績,而是為了規范辦案程序,確保辦案質量,及時糾正在司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提高干警的司法水平,確保評查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二是審判執行人員要正確對待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不能錯誤認為抓案件質量評查是找案件承辦人的岔子,跟承辦人過不去。要清醒地認識到在司法過程中的的確確存在一些辦案程序不嚴、適用法律不當、法律文書殘缺和個案卷宗裝訂不規范等影響案件質量的問題。因此,干警對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及時改正,認真反思。三是要虛心整改。在整改中,要虛心、細心、誠心、耐心。要按照“誰主辦誰整改,誰分管誰督辦”的原則,扎扎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搞好整改,對存在的問題要一個一個地徹底糾正整改,督辦到底。四是要落實案件承辦人對案件質量負責制,要把錯案追究與承辦人的政治榮譽、經濟利益捆在一起,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五是要持之以恒。對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每季度要至少召開一次案件質量評查分析會,對案件質量評查中每發現一起問題就要及時糾正整改一起問題,不得積壓。六是要堅持集中評查與分類評查相結合,實體評查與程序評查相結合,同步評查與案后評查相結合,案件評查與干部考察相結合,確保案件評查質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