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正紅法庭靈活調解實現“三高三低”新局面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1-09 瀏覽次數:875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正紅法庭在該院“提升審判績效”百日辦案競賽中,結收案比達到113.33%,調解撤訴率達到了74.51%,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
正紅法庭把“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作為民事審判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靈活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了大量民事糾紛,形成了訴訟調解規范化、制度化、效率化的工作機制,該庭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民事訴訟的全過程,不放過每一個訴訟環節,堅持做到每一個案件都經過開庭前、庭審、結案前的三步走,具體操作時則根據每一個案件的情況靈活運用各種調解方法:
一、不管案件有多么的復雜,從立案開始就對其進行梳理分類,實行簡繁分流。
二、辦案人員在向被告送達手續時,即開始詳細詢問案情,了解案件基本情況,提前掌握矛盾糾紛的成因。
三、對于那些案情簡單,案件事實清楚,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案件,開庭前首先進行調解。
四、案件進入審判流程管理之后,根據案件的性質,爭議焦點,和當事人的訴訟心態,積極主動對當事人進行勸解和引導,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在法庭辯論結束后,查明事實真相根據庭審情況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法官通過闡明法律關系,分析利弊,讓當事人權衡得失,促使其達成調解協議。
靈活多樣的調解方法,增強了當事人自身的法律意識,避免了案件引發新的矛盾,正紅法庭所審結的案件的調解率在全市法院系統名列前茅,成績顯著。據統計,2002年以來,正紅法庭的調解撤訴率逐年上升和提高。2005年以來,調撤率連續兩年均超過70%。今年1-9年,民商事調解率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2.1%,民事案件案件質量呈現“三高、三低”特點:調解結案率高了,判決結案率低了;服判息訴率高了,上訴率低了;上訴維持率高了,改判發回重審率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