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從依法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多措并舉,不斷加大對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取得明顯效果,今年110月,該院共受理非訴執行案件104件,執結93件,執結率為90.3%。   

一是因“案”制宜,靈活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案件特點,制定執行預案。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逐案分析原因,靈活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特別注重對被執行人進行辯法析理,思想疏導,感化教育,促使被執行人深刻地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主動履行應盡的義務。 

二是爭取支持,形成執行合力。對一些涉及面廣、影響大的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如拆除違章建筑、責令交出土地等,主動向縣委匯報,積極爭取支持;同時,還針對一些重大疑難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執行,為執行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三是建立隨時出警小組。向社會公布了聯系電話,采取無節假日出警執行,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的下落和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可隨時聯系,法院便根據線索,迅速執行,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債權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