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百萬遺產 公公和兒媳鬧上法庭
作者:楊明 發布時間:2012-07-31 瀏覽次數:619
兒子不幸身亡,留下百萬遺產
梁老漢家住在蘇北農村,妻子因病早逝,一直和兒子梁秋宇兩人過著清苦的生活。因為家里窮的叮當響,梁秋宇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一直說不上媳婦。為此,梁老漢就花了一筆錢,買來了從貴州來的趙巧巧給兒子梁秋宇成了親。雖然趙巧巧是“外來媳婦”,但結婚后和梁秋宇非常的恩愛,并生有一女孩。
2010年9月26日,梁秋宇在上海一建筑工地打工時不幸觸電身亡,之后,梁老漢瞞著兒媳婦,獨自到上海簽訂了賠償協議,施工方按上海的賠償標準將110萬人民幣匯到了梁老漢在鎮農業銀行開立的賬戶上。
公公薄情寡義,兒媳求助法院
當在得知丈夫死后,趙巧巧非常的傷心,并要求梁老漢拿出巨額賠償金中屬于自己以及孩子的部分。這時,梁老漢火冒三丈地對趙巧巧說,你不過是我買來的兒媳婦,你有什么資格跟我要錢,一分錢沒有。之后,梁老漢對兒媳趙巧巧態度越來越差,并不讓趙巧巧在家“燒七”。在為梁秋宇燒“五七”的時候,梁老漢和自己的姐姐、侄兒、外甥一起將趙巧巧趕出了家門,并不讓她帶走4歲大的女兒。
趙巧巧被趕走后,把她的遭遇講給鎮上的人聽,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在當地產生很大了社會影響。趙巧巧無奈之下,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分割110萬元賠償款中屬于她自己以及孩子的份額。在得知兒媳起訴后,梁老漢從銀行賬戶上每天取現金四萬五仟元,意圖轉移財產。這時,法院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對梁老漢的賬戶予以凍結,保全了賬戶上剩余的20萬元。
契合雙方需求,法官巧妙調解
在承辦法官到梁老漢家中進行法律宣傳和案件調解時,梁老漢激動對法官說:“這筆錢是我兒子用命換來的,兒子從小由我撫養長大的,這筆錢應該是我的。孫女也應該隨我生活,因為她是我們家的后,不能讓我斷后啊!趙巧巧是貴州的,而且她還小,遲早不是回貴州就是要嫁人的,我最多能給她5萬元補償款,法官你要為我做主啊”。承辦法官先穩定住梁老漢的情緒,然后進行婚姻家庭繼承的法律宣傳。
面對這一方是無助的兒媳,另一方是不懂法死磕理的公公,一個大膽的調解方案在承辦法官心中形成了,被法院凍結的20萬歸兒媳趙巧巧所有,梁老漢從轉移走的90萬中拿出一筆錢以孫女的名義在縣城買一幢房屋,并每月給付孫女生活費1000元。趙巧巧如果不嫁人的話就隨女兒生活;如果嫁人的話,就自動離開其女兒的房屋。在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時,承辦法官用這一方案對雙方進行說服。兒媳趙巧巧和公公梁老漢都能感覺到,這一方案能最大程度的平衡原、被告雙方的心理需求。
最終法院的努力下,雙方按照承辦法官提出的方案達成了調解協議,不僅解決了矛盾,同時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