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刑事審判連續十五年無“雙超”
作者:董正遠 孫壽如 發布時間:2007-10-22 瀏覽次數:978
本網鹽城訊:1992年以來,大豐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已連續十五年保持了未出現超審限案件和超期羈押現象。
大豐法院注重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和能吃苦的同志充實到刑事審判一線,平時加強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牢固樹立“快審”、“快結”嚴打意識,發揚敢打硬仗、團結拼搏的優良傳統,在工作緊、任務重的時期加班、加點成為自覺行動,確保在審限內完成審判任務。據不完全統計,刑事審判人員平均每人每年加班天數接近1個月。
為確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審結,大豐法院制定了相應的措施,提高了申報延長審限“門檻”,充分運用簡易程序簡化審理,實行“三定一必須”作業,即定送達起訴書時間,定開庭時間,定審判時間,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化審的必須當庭宣判。
為了確保刑事審判的工作效率,大豐法院在保障機制上還制定了專門的措施,如開辟刑事審判專用法庭,為刑庭派專人負責庭審記錄,車輛及時保障隨叫隨走,刑事案件提交審委會討論時優先討論。這些措施有力地確保了刑事審判工作有效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確保了嚴打整治斗爭工作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