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如何讓新農村建設取得更大實效?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針對涉農案件矛盾集中和突出、案件數量不斷增多、涉及人數眾多的特點,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審慎調處涉農案件。在涉農案件審理中,加大了調解力度,將訴訟調解貫穿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一次調解不成功,采取分次、多次進行調解,達到最終化解矛盾、定紛止爭的目的。

原告周某等23戶農民狀告睢寧縣某鎮某村民委員會土地承包糾紛。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糾集全村上百人到法庭,由于人多嘴雜,無法進行調解。為避免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審判長果斷宣布休庭。通過認真分析利弊,庭長運用多年的調解經驗,組織雙方座談,經過多次耐心的調解,雙方當事人的共同點逐步增多,分歧點逐步減少,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得到實際履行,雙方近三年的紛爭最終得到了圓滿化解。

  今年1月至9月,睢寧法院審理結案的各類涉農案件126件,其中以調解、撤訴結案的達102件,占所審結案件的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