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賈汪法院四項措施推進審判質量提高
作者:陳良清 張洪 發布時間:2007-10-17 瀏覽次數:863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徐州賈汪法院始終把審判質量作為審判工作的生命線,通過采取各項措施保證和促進審判質量的提高,取得了明顯成效。案件被發回改判率下降到現在的0.28%,為全市最低;案件調解撤訴率提高到現在的69.53%;上訴率下降到現在的5.88%;向上級法院投訴率、執行投訴率降到現在無投訴;信訪2006年以來每年下降60%,進京赴省信訪今年實現零登記。
一是完善和加強審判管理,切實增強法官的質量意識。
審判指標硬化、量化、細化。賈汪法院對25項審判指標進行硬化、量化、細化,堅持月分析和通報制度。幾年來,發布質量分析通報近200期,逐項指標考核到法官個人,使法院與兄弟法院、部門與部門、法官與法官之間橫向指標完成情況對比一目了然,指標月通報到部門、法官個人,切實增強了法院領導、部門領導和法官的質量意識。
二是鞏固和強化案件監督,確保審判工作質量。強化裁判文書的簽發。為保證案件質量,逐步實施院庭長對裁判文書的層層把關。2006年以來,院長親自簽發判決書200余件,今年以來,分管院長簽發所有裁判文書3000余份,通過簽發裁判文書,增強法官質量意識,把握案件程序到實體質量。對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堅持審判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嚴把質量關。進入2006年以后,對于法官上會的每一起案件全面研究,審判委員會不僅定案,而且給法官提出辦案思路和方法,就法官在辦案中存在的不足及案件辦案中存在的瑕疵明確提出整改意見,要求法官予以改正。案件質量明顯提高,2006年發改率排名全市第三,今年排名全市第一。
三是突出和推進工作重點,落實質量保障措施。在抓審判工作質量過程中,賈汪法院有的放矢,突出保證審判工作質量的重點,采取得力措施,積極推進審判質量的提高。
強化司法調解工作,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采取重大疑難案件院長、庭長、法官參與調解,依靠自身、借助外界力量協助調解,訴前人民調解、訴中陪審員調解等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增強案件處理的法律和社會效果,達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效果,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率,增強法院案件結果的社會認同度。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減少不穩定因素發生。對于涉訴信訪問題,堅持“四定一包”原則,院長親自處理,能立即解決的解決到位,一時解決有困難的分步解決,該賠償的賠償,該糾正的堅決糾正,取信于民。去年信訪比上年下降60%,今年,到上級機關信訪實現零登記,來院信訪量也大幅下降,紀檢監察投訴今年第三季度實現無投訴。
四是加大和深化宣傳教育力度,端正司法指導思想。加強教育工作。積極組織和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廣大干警積極參與,主動接受教育,宗旨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有力促進了司法能力建設。廣大法官依法治國、司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審判人員的日常行為、審判行為、審判活動,法院管理更加規范,為保證案件質量奠定了基礎。樹立新的司法評判標準。加大宣傳,把廣大法官的司法評判標準迅速地轉變到一切圍繞案結事了,一切圍繞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切圍繞維護社會穩定開展工作上來,以“案結事了、定紛止爭、息事寧人”作為工作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堅持和貫徹,使案件經受住法律、社會、時間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