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扎實開展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作者:范效飛 朱立龍 發布時間:2007-10-17 瀏覽次數:798
本網鹽城訊:阜寧法院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司法資源,注重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將爭議不大的民事糾紛案件在民間調解結案,減輕法院訴訟壓力,有力促進和諧社會。在剛剛結束的由省高院、省司法廳聯合召開的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該院碩集人民法庭和該庭副庭長徐壽海同志分別榮獲全省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榮譽稱號。
該院要求法庭在審判工作中始終堅持把調解作為解決各種民商事糾紛的首選方式,提高調解結案率。不僅在庭審中重視調解,而且在立案時、庭審前、庭審后始終貫徹調解工作,力求調解主體多元化。在強化司法調解的同時,積極引導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對審判中發現的問題,法庭則及時在人民調解培訓工作中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以提高人民調解員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強調要加強運行機制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民法庭參與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在群眾發生糾紛時,能及時、妥善、有效化解村民與村民、村組與村組、村民與村組之間的矛盾糾紛,將矛盾消化在基層。
截至日前,該院經多方舉措,支持和指導鄉、村二級民間調解組織調解各類矛盾糾紛近900余件,5個基層人民法庭所辦民商事案件調解率超過60%,為轄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當地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