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執行工作司法為民落實處
作者: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09 瀏覽次數:877
本網南京訊:黨的“十七大”召開在即,下關法院執行工作牢固樹立維穩意識,經艱苦工作,穩妥處理了兩起矛盾沖突激烈的執行案件,化解了不穩定因素,取得了雙贏的社會效果。
2007年7月,下關法院受理了許宇珍申請執行朱勝婷、汪樹奇房屋遷讓糾紛案,執行中查明,坐落在下關區老江口11號的房屋系許家祖產,50年代私房改造中被收歸國有,后由朱勝婷、汪樹奇母子承租使用。2002 年3月,該房經落實政策退還給許宇珍,并按照政策規定由原承租人續租5年。2007年4月租期屆滿,許宇珍起訴要求朱勝婷母子遷出。6月,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執行中查明,兩被執行人均無固定職業,亦無第二處住房,雖已申請經濟適用房,但須等到2009年方可安置。為切實解決當事人實際困難,分管院長、承辦人在耐心做好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緩和矛盾的基礎上,多次與市、區相關職能部門協調,爭取支持,提前為被執行人安置了經濟適用房一處。日前,朱勝婷、汪樹奇已自動履行了判決。
在張國文申請執行上海市佳訊貨運服務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中,因南京佳訊、上海佳訊均已注銷,案件依法中止執行。此后,申請人家屬3次將雙腿截肢的張國文丟棄在法院,執行員3次將其安全送回句容縣的家中。同時,盡最大努力查找執行線索。9月中旬,下關法院查明上海佳訊貨運公司由股東解云生負責清算,且已另行注冊成立佳訊物流公司。承辦人根據工商登記記載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到解在建設銀行上海桃浦支行的帳戶,凍結了帳面存款33000元。后經多方查找和反復做工作,解云生同意以股東身份承擔義務,除33000元外,余款由其在南京開辦公司的弟弟解云平代為履行,自10月起每月支付4000元,總額85000元。
近年來,下關法院始終把執行工作作為重中之重,以群眾滿意度為立足點,把實際到位率和矛盾化解率作為衡量工作質量的標尺,狠抓規范化管理,積極拓展執行思路,講究方式方法,在最大限度地實現權利人利益的同時,注意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權利。執行到位率、投訴率等各項指標走在全市基層法院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