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法院部署中秋、國慶期間維穩工作和節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作者:王宏 發布時間:2007-09-24 瀏覽次數:913
本網南通訊:日前,南通市海門法院按照省市法院有關維穩工作的要求,在前一階段息訴穩控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基礎上,對中秋、國慶期間維穩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同時,認真貫徹落實海門市紀委《關于加強中秋、國慶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抓好節前廉政建設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維穩工作。該院提出,中秋、國慶佳節和黨的十七大即將到來,做好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尤為重要。全院干警特別是中層以上領導必須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充分認識做好當前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節日、會議期間維穩工作,把維穩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緊抓好。
二是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按照“四定一包”的工作要求和“四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嚴格落實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對因維護穩定意識不強、工作責任不明確、工作措施不到位,導致當事人去省進京上訪、發生群體性事件或重大涉訴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切實維護司法安全。要切實加強節日及十七大期間值班保衛工作,嚴格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檢查,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涉訴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值庭、押解、執行等方面的警務保障,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加強保密工作,嚴格涉密文件管理,嚴禁泄露審判秘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四是加強節前黨風廉政教育。該院提出,全院干警要切實增強紀律觀念和廉政意識,高度重視節日期間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中紀委的“八個禁止”、省紀委的“七條嚴禁一個規定”,特別是“江蘇省法院系統六條禁令”和南通法院系統干警五項規定。同時,督查隊要強化督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