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9月7日上午,下關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5?6”重大惡性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吳金格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遇情況采取措施不當,車輛直接橫過馬路,撞向路北的金海市場公交站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候車乘客兩死八傷,其中三人重傷。被告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為使受害人及其家屬盡快獲得賠償,下關區法院及時作出刑事判決,以盡快恢復民事訴訟的審理。同日,下關法院對另外三起交通肇事案進行了集中宣判。
自5月18日市法院《關于進一步規范交通肇事案件的審理工作,嚴肅懲處重大惡性交通肇事案件的意見》(下稱《意見》)出臺以來,下關法院已審理了9起交通肇事案,其中兩起為酒后駕車。交通事故頻發已嚴重干擾了該地區正常的交通秩序,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此,該院刑庭配合公安機關于近期開展的“交通安全月”整治活動,選擇了在全市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一批重大惡性交通肇事案件,公開審理、集中宣判,加大宣傳力度,以案說法,向社會公眾宣傳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進一步促進廣大公民知法、守法、護法意識的提高。
當日,區人大部分領導旁聽了庭審。省市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單位進行了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