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舉行夜間緊急維穩工作演練
作者:錢軍 高杰 發布時間:2007-09-10 瀏覽次數:1197
“你好,是徐庭長嗎?我是秦曉東,院里發生信訪緊急情況,請你迅速趕到院里來。”“好的”。這是
海安法院舉行這次夜間緊急維穩演練,是在未打“預防針”的情況下,臨時決定緊急實施的。通知的對象為全體班子成員、執行局、法警大隊正副職、其它部門主要負責人。接到電話后,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章志敏5分鐘內即開車來到法院。隨后,家住法院附近的院、庭領導在10分鐘內陸續趕到。一些居住地離法院較遠或者陪家人在街上散步的中層領導,一接到聽話,趕緊打的向法院趕來,20分鐘內到達法院。有人打的后才發現口袋內沒有錢,等到了法院,向同事借錢付了打的費。全國模范法官、執行局副局長沈巧林、法警大隊大隊長徐寶生還在距離縣50里的李堡鎮執行一件棘手案件,接到電話后,他們也在25分鐘內趕到法院。
據悉,這次演練是根據該院日前制定的《信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的。預案規定,實行信訪帶班、值班制度,確保信訪矛盾“發現在早,處置在小”。每天由一名院領導帶班,組織處理突發信訪事件。院本部、各法庭每天安排信訪值班聯系人。工作時間的一般信訪由值班人聯系接處。信訪聯系人員發現信訪突發事件苗頭時,應盡力采取穩控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庭室負責人、帶班領導報告。非工作時間遇有鬧訪、纏訪等情況,或發生信訪突發事件時,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
預案同時要求,信訪帶班領導、聯系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以及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務必保持通迅暢通,上班離開辦公室或下班后不在家中,無法通過辦公室、住宅電話聯系時,必須開通移動電話。如電話變換號碼,應及時告知院帶班領導和院信訪聯系人。遇信訪突發事件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親臨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必須召之即來、來之能戰,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采取維護秩序、做相關人員思想工作等應急處置措施。辦公室及時提供應急車輛及其他相關后勤保障,司法鑒定處派法醫到場以備現場救護,研究室及時派員到場拍攝現場照片或錄像以固定證據。
在演練活動總結會上,海安法院施惠權院長表示,這次演練表明海安法院中層以上干部是一支守紀律、能戰斗的隊伍,希望大家能保持這一良好作風,今后遇到緊急維穩情況,接到電話聯系后,要用第一反應,在第一時間趕到指定地點。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防止矛盾激化,確保維穩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