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法警大隊四項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隱患
作者:張松 發布時間:2007-09-07 瀏覽次數:920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銅山法院法警大隊轉變工作理念,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保衛工作質量和效率,取得較好效果:
一、安檢前移,把好法院安全保衛第一道關。銅山法院新審判綜合大樓啟用以來,安保工作較以前更加繁重,該院購進了先進的安檢設備,并將該設備從法院大廳前移到法院大門口,把好人員進口關。為加強安檢工作,提升法院形象,該院要求每天上班前二十分鐘負責安檢的法警必須就位,按照規定著裝依法、文明、規范地對每一位當事人進行安全檢查,將安全隱患排除在法院大門之外。
二、規范押解、值庭,確保刑事審判順利進行。刑事審判提押犯罪嫌疑人和庭審值庭中,該院法警大隊嚴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四項規則》要求,規范操作,責任到人,保證兩名法警看押一名被告人,庭審值庭著裝規范,警容嚴謹。根據需要制定了本院突發事件緊急處置方案,從送達開庭傳票到審判結束還押罪犯的每個環節,實行定人定責、責任到個案制度,在每次開庭中詳細做好值庭登記,指定負責人,明確具體責任人,確保刑事審判安保工作萬無一失。
三、堅持定時巡邏制度,有效保障訴訟秩序。為保障法院良好的訴訟秩序,該院法警大隊于今年三月份開始實行法警定時巡視制度,并將該項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效能,全面提高防控能力。每天由二名法警在法院關鍵部門、審判庭間進行巡視,主要包括立案、信訪、執行及審判庭等容易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每隔一小時巡視一次。在巡視過程中,發現問題即時處理。該項措施施行后,效果甚好,法官普遍反映法警巡視具有較強的震懾力,庭審中有許多當事人話不投機,不聽勸阻,在看到巡視的法警后,說話的聲音都能立即放低,言語也變得緩和,打消了吵鬧的念頭。法警巡視制度執行半年來,當事人在法官辦公樓內吵鬧的情況明顯減少。
四、強化法警與法官的勾通、配合意識,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該院法警大隊專門向本院法官出具了“防范安全隱患的若干建議”,將常見安全隱患問題一一列舉,提請法官注意,并建議法官在開庭審判和接待來訪當事人時,要注意察言觀色,主動加強與司法警察溝通聯系,一旦發現有妨礙訴訟或者制造安全事故的跡象,要提前通知法警大隊派警介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盡量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以上措施實行以來,銅山法院安全保衛工作收效顯著,截至八月底,該院法警隊押解看管人犯365人次,參與值庭、配合執行警力1031人次,收繳各類管制刀具20余件,安檢人員1500余人次,有效防止了如刑事案件被告人情緒激化、當事人開庭中互毆等重大惡性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