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背景:

20055215時許,被告李彭的司機蘭東軍駕駛浙A1977號小型客車沿徐豐公路由北向南行使至南崗收費站南側,與由西向東步行橫過馬路的王洪車發生事故,致王洪車受傷。事故發生后,蘭東軍駕車逃離現場。經責任認定,蘭東軍負全部責任,王洪車無責任。經法醫鑒定,王洪車構成十級傷殘。

這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于2005927受理后,依法由九里法院審判員吳明芹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經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協議:由被告李彭賠償原告王洪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交通費、法醫鑒定費、精神損失費計50000元,于2006118日前給付3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06228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如到期不付則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費50元、其他訴訟費計2260元,由原被告各負擔1130元。

調解書生效后,被告僅給付了30000元。

執行側記:

2006518申請人王洪車申請立案,立案標的20000元。案件到執行局后,分到李躍法官手中。李躍法官當即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傳票,限期履行債務。期限到后,被執行人李彭不僅逾期未履行,也不到庭。執行法官李躍和書記員一起多次到沛縣去調查財產線索,沒有發現銀行存款,肇事車輛也無從查找,被執行人李彭下落不明,且長期曠工,單位已經停發其工資并已作出開除的決定,無固定收入可供執行。被執行人李彭給法院玩起了“任你東南西北跑,我自避而不見”,惡意躲避執行,使執行陷入了困境。李躍法官明白了,這又是一件并不復雜,但是難以執行的撓頭案件。

為實現權利人的債權,執行法官李躍想方設法找被執行人李彭的父親,希望通過他做被執行人李彭的思想工作,履行債務。但被執行人李彭的父親在電話里知道來意后,一直避而不見。后來打聽到李彭的父親去參加一個朋友的婚宴,執行法官李躍在舉行婚禮人的家門口等待了一上午,沒有見到他父親,最后在酒店門口找到被執行人李彭的父親。李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其找到其兒子做思想工作,自動履行債務。被執行人李彭的父親只是表面答應,但一直不予配合。

今年夏天,一次在沛縣調查被執行人房產線索時,天下暴雨,沛縣房管部門門前的大街積滿了齊腰深的大水,執行法官李躍和書記官冒雨卷起褲管,赤著腳到房管部門調查被執行人李彭的房產狀況。沛縣房管部門的同志們開玩笑地說:“我們還從沒有見到赤腳法官呢!”。結果得知,這所房子也是家中長期無人居住。鄰居反映,偶爾被執行人李彭的妻子回來居住,但很久沒見到李彭了。

此后為查找被執行人李彭下落,多次到沛縣執行,甚至在2007年春節,大家都闔家歡聚的大年三十,仍驅車奔赴沛縣查找被執行人李彭的下落,希望在家人團聚的節日里能找到被執行人李彭。但希望又一次落空了。

案件結不了,看著申請人的困難狀況,李躍法官添了一塊心病。李躍法官始終留心著被執行人李彭一絲一毫的信息。

功夫不負有心人。一次偶然的機會,李躍法官打聽到被執行人一個朋友能夠聯系到李彭,即馬上與其聯系,做其工作,以配合法院執行,并讓其告知被執行人李彭如果不及時履行債務,將面臨強制執行其房產的風險。經過與其朋友多次聯系,做了大量的說服工作,最終被執行人李彭的妹妹和妹夫同意出面與執行法官李躍協商,愿意配合執行。執行法官李躍對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進行了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

為了等待了很久的當事人能盡快得到執行款,也為使調解結果得到落實,執行人員當即又奔赴沛縣提取執行案款,并于當日中午餓著肚子親手將案款交到申請執行人王洪車的手中。

“歷經周折解民難,一身正氣好法官。”這是申請執行人王洪車事后的一句心聲,也是對執行法官李躍的最高表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