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814上午,在豐縣法院第五法庭,筆者目睹了當事人劉某感動的場面,當他從法官的手中接到調解書時,他激動地說“太感謝你們法官和工會的同志了,你們的調解工作算是做到家了?!薄 ?/SPAN>

今年32歲的劉某是豐縣某加工廠的職工,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0712312007426,加工廠以劉某與其他工人打架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劉某隨后便申請仲裁,但加工廠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官經過庭審調查發現,案件訴訟標的并不大,雙方對簿公堂的主要是想通過法院爭回一口氣。為了使案件得到圓滿的解決,法官聘請了工會的特邀調解員,通過推心置腹的交談,打開周某心中的心結。經過一段時間的前期工作,在調解室里,雙方剛見面時,氣氛還比較緊張,互不相讓。法官這時把劉某喊到另一個房間,積極主動的做周某的思想工作,工會的調解員指出了加工廠在處分職工時存在瑕疵,希望能從合情合理的角度處理問題,經過法官和工會特邀調解員三個多小時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加工廠支付給劉某生活補助費6200元。

據統計,豐縣法院與縣總工會自去年10月建立聯調機制以來,共調解勞動爭議案件11起,取得了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