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812,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調解一起因相鄰關系糾紛而引起的排除妨礙案,據此,原告陸某的工廠終于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找到了“出路”,為雙方多年的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20028月,原告陸某購買市區一處房產開辦印刷廠。20033月在陸某印刷廠前面建起了一棟商住樓,陸某的印刷廠也被圈入小區院內。給陸某工廠通行造成不便,開發商承諾陸某工廠車輛可以通過小區道路進出。20038月,小區居民陸續進住以后以陸某工廠車輛噪音大影響居民休息、車輛重壓壞小區路面為由,將小區大門上鎖不準陸某工廠車輛進入,并將陸某工廠大門堵住,陸某每次進貨都要將車停在小區外,雇用多人將貨物通過小門抬入工廠,給其生產造成極大不便,陸某多次找到開發商、居委會、派出所調解未成。20073月陸某起訴來院要求排除妨礙。

該院承辦法官經詳細閱卷和調查了解,認為該起案件如果簡單的判決,不僅得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會引起原告陸某與小區76戶居民之間更大的矛盾。為此,法官多次來到小區挨家挨戶做工作,以案說法,讓所有居民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后果,對于小區居民反映的車輛噪音大、車輛超重的情況,法官及時與原告溝通,將進貨時間安排在上班時間,適當減少貨物重量,通過法官的勸解,小區居民自動搬開了堵在陸某廠門的障礙物,4年來第一車貨物又從工廠大門進入生產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