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三歲被收養回家,沒想在養母去世后因為養父要重新找個老伴,倆人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竟然發生到了解除父女關系的地步。20日,東臺法院最終調解解除了二者的收養關系。

 

原來,王老漢和原配結合后一直沒有能夠生育,便收養了女兒王英,并視為掌上明珠。因為家境頗豐,王老漢便招了上門女婿,和女兒倆口子一起生活。但20113月,一場不幸的車禍奪去了老伴的生命,后來王老漢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新女友楊某,兩人感情急劇升溫最終決定要去領結婚證。

 

沒想,此舉遭到了王英的竭力反對,理由就是楊某就是看中了父親的錢,因為此時父親的退休工資達到了3000余元,并且在市區有兩套商品房。為此兩人鬧得很僵,眼看不能阻止王老漢續弦的決心,王英便提出老漢將房產全部過戶到自己名下,并且交出150000元存款的條件讓老漢凈身出戶。傷心透頂的王老漢一怒之下便將養女告上法庭要解除父女關系。

 

由于兩人為此事鬧得很僵,最終經過調解達成協議:二者解除父女關系,市區一套房子歸王英所有,原、被告間再無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