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六制”提升法官整體素質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18 瀏覽次數:1252
本網徐州訊:為建設一支政治穩定、公正高效、廉潔奉公的高素質法官隊伍,新沂法院建立了“六項機制”,逐步加強了法官隊伍建設,使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升。
一是建立新老法官互幫制。要求老法官在搞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圍繞法院審判工作的特點、重點問題,幫助已著手辦案的年輕法官學習審判實踐經驗以及調解技巧,側重對其處理疑難復雜案件綜合素質的培養,提高其學習的實效性。同時年輕法官針對年老法官涉獵的新事物較少現象,通過自身對新事物的理解,達到互相幫帶、互相提高的目的。
二是建立法官庭審觀摩考評制。該院政治處制訂統一的庭審能力考評評分表,作為委員們觀摩庭審的量分依據。庭審考核采取百分制,共分庭審公正、庭審效率、庭審藝術、庭審小結、庭審形象五個方面。考評結果納入法官業績考評檔案,作為季度考核、年終評先評優以及競爭上崗的重要依據。
三是建立法官警示提醒制。由監察室組織相關人員就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動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部分當事人,認真聽取他們對個別法官的意見和建議,然后由走訪人將意見反饋給相關法官,及時對其警示提醒,促使其進一步改進工作。
四是建立法官績效考評制。根據不同業務部門的審判特點,由各部門分類細化對法官的職業業績的考評指標,采取“同崗同位”橫向比較的方法進行打分,分數成績作為各類評先評優的參考數據,并優先考慮法官等級任命、選任和晉升。
五是建立發還、改判案件通報制。對發還、改判案件由審判監庭督逐案分析被改判和發回重審的原因,然后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由審監庭寫出改判、發還重審案件分析通報全院。同時,對屬于承辦人原因而致案件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承辦人實行錯案追究。
六是建立法官業績檔案管理制。將法官業績納入檔案管理,具體內容包括法官審判質量,案件質量評查情況,在審限內的審結率、服判率和民商事案件調解率、案件質量合格率情況,信息、宣傳稿件、調研成果的采用情況,庭審能力、組織庭審觀摩情況,優秀裁判文書評定情況,改判、發回重審案件重點檢查情況,審理疑難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能力評定情況以及法官個人受到錯案責任追究和受到處罰等情況。內容由法官個人按季度實事求是申報,所在庭審核,政治處在季度后的一周內進行復核并公示,最后逐人歸檔,以此作為考核法官的重要依據。